我市房地产开发与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运行以来,与之配套的制度----济南市《实施房地产开发网络管理与新建商品房网上销售的通知》已下发执行,8月份组织了企业培训,相关信息录入工作正在进行,现就广大购房者关心的几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
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络操作系统,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现售前备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前备案通知书后,网上公开可售商品房房源信息,并与购房者网上在线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实行商品房网上销售一是能够有效地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销售主体的不合法性和销售行为的不规范等情况,遏制不合法企业和不合法商品房进入市场,抑制人为惜售、炒房和哄抬房价等行为,抵制杜绝一房多售、单方毁约等现象,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二是能够增强商品房信息透明度。购房者可以随时上网了解全市新建商品房市场总体信息,包括批准预售房屋情况、已售房屋情况、分类销售情况、企业信用信息、项目信息、单体信息和每套可售商品房的坐落位置、用途、形态、面积、套型和房地产抵押等情况,解决了信息不公开、不对称问题。三是减少交易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买卖双方只需订立、校核一份电子合同,大大方便买卖双方。
二、购房者在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购房者可以在家里或其它方便的地方上网查找自己中意的房源信息,然后到商品房开发企业售楼处的电脑上,通过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操作系统确认自己打算选购的商品房属于可售状态,然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详细商洽合同条款;
2、系统内的商品房定金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由由市建设委员会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购房者商洽、订立电子合同前,应当详细阅读网上显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内容,一份电子合同只能签订一套商品房,不能签订多套商品房;
3、电子合同订立后,购房者应当认真校核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后务必当即自行设置合同密码并妥善保管,由销售企业在线提交并打印合同。
三、关于网上销售的实施时间和范围
1、2006年8月20日后,市建委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一律通过网上申办并实行网上销售,2006年8月20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售楼盘,市建委根据楼盘剩余房源数量逐步将可售房源录入网上销售系统。
2、本市市区内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高新、长清区规划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一律通过网上销售系统进行。以上区域内在2006年8月20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在近期仍可采用原来的模式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已经录入网上销售系统的可售房源必须签订电子版定金合同及销售合同并网上提交。
3、网上可售房源信息可登陆济南建设网(www.jncc.gov.cn)或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jnfdc.gov.cn)网上楼市的透明售房栏目,目前新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已经上网销售,阳光100及鲁能领秀城等在售项目也已上网销售。
济南市建委
二○○六年九月一日